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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1-1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市组通字[2018]4号)精神,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现就做好我院各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院2017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各党总支将党支部集中学习情况上报党委后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1.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支部班子成员、处级党员干部和党员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挖思想根源,逐条查摆问题、逐个剖析原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在此基础上,形成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员个人发言提纲。

    2.广泛征求意见。各党总支、支部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原汁原味向党总支成员和处级干部反馈。要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主动发现和查找问题。征求对各党总支及成员的意见,由每个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对处级干部的征求意见工作在各支部进行。

    3.开展谈心谈话。组织每名党员深入学习会议主题内容,为开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普遍谈心。同时,要接受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约谈。各支部、党小组内部,处级干部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提醒。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以备抽查。

    4.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处级干部的发言材料需经党总支书记审阅把关,普通党员的发言材料需经党支部书记审阅把关。发言材料要体现支部班子之间、处级干部之间、党员之间的批评意见。

    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同时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支部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处级以上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党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整改清单。要立行立改,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并在下一年度组织生活会上逐一对照汇报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五、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全院各总支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采取民主测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

    2.各党总支要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以及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评议党支部和党员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3.民主评议党员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工作、作风进行评议。

    4.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由所联系的各党总支通知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召开时间,并将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图文资料统一报组织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

    5.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六、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各党总支要统筹指导所辖党支部,认真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当好标杆,以上率下、示范推动,带头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全院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各党总支要认真总结分析,将本总支所辖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总体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统计表》、处级干部个人发言材料、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图文资料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附件:

1.市组通字[2018]4号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统计表

5.党员评议支部情况测评表

6.党员评议支部情况汇总表

 

                                         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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