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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日期: 2017-09-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2017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17年党员活动经费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党总支认真做好经费申请及办理工作。

    一、下拨使用党员活动经费

    按照《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西铁院党〔2014〕19号)文件要求,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党员交纳党费的返纳经费,另一部分来自学院经费拨款。2017年度经费拨款按照在职教职工党员100元/人、离退休党员50元/人、学生党员10元/人的标准配备活动经费。请各总支按照组织部拨付情况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做到专款专用。办理程序参照《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西铁院党〔2014〕19号)要求。经费分配见附件。

    二、党员返纳经费(党费)办理程序

    1.核实本总支党员人数及党员返纳经费金额。自2017年起,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全年150元/人的标准拨付;离退休党员按照上缴党费80%的比例拨付。(经组织科核实)

    2.总支起草《关于***党总支2017年党员活动返纳经费的申请》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登记审核。

   (申请要注明活动开展内容、党员人数、党员活动经费数额)

    3.经分管院领导签字。

    4.履行财务手续。

持分管院领导及组织部审批的报告及党员活动经费签领单到财务科领取现金。

    5.上报组织部党员活动返纳经费使用情况。

    各总支、支部开展活动结束后,以党总支为单位上报组织部活动开展相关信息记录及分管院领导签字的审批报告复印件。

    三、党费使用要求

    1.党员活动要防止党的组织生活“娱乐化”。今年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可以建立党员驿站等活动阵地、举办形势报告会、专题党课辅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请英雄模范人物作报告、组织学习党史与国情教育基地参观考察、观看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展览影视片。

    2.党费支出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各总支经费领取只能以党总支为单位,不能以支部形式单独领取。党费使用的票据支部需留存,作为党建考核工作备查。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

    4.本年度党员活动返纳经费(党费)申请工作需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经费拨款12月10日前未使用完的,来年不再补做使用。

 

 

 

                                                            组织部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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