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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19-06-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六个文件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学院《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党员承诺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六个文件,经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文件之一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服务学院发展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学院党委决定,对全院在职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以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学习、承诺践诺、履行义务、服务师生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建成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为学院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全院在职党员。
经学院批准外出学习、培训及休假3个月以上的,经支部同意,可暂不纳入当月积分管理。
三、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管理设基础积分项、任务积分项和奖励积分项共三项,满分100分。年度积分为月积分的平均值。上一年度积分不向下一年度累计。奖励积分取最高奖项得分,当月不重复积分。
积分评定应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应等次的区间内进行积分。其中合格和基本合格分值为该等次的最低分值,优秀分值为该等次的最高分值。(具体积分标准参见附件1、2、3)
四、方法步骤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主体,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记分员由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指定一名党员担任,负责积分的核实、登记、管理。
1.党员申报。党支部结合固定党日活动,根据不同岗位,每月向党员发放《XX党支部XX年度X月份党员积分申报及审核表》(附件1、2、3),由党员对照相应的积分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后填写得分。奖励积分得分须向支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积分登记。党支部于每月末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依据党员个人申报得分,结合平常考核对党员的现实表现、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逐人提出积分登记初步意见,经讨论通过后,由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报党总支审查。记分员同时将党员月积分登记在《XX党支部XX年度党员积分台账》(附件2)上。
3.积分运用。
(1)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优树模、选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根据党员每月积分情况,评选出党支部“每月之星”。党支部于年终将《XX党支部XX年度党员积分台账》在本支部进行公示,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年度积分情况,进行年度等次评定,等次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度评为优秀的,党员年度积分必须在85分及以上,支部按三分之一的比例评定;70-84分评为合格;60-69分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须书面说明有关情况报学院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连续三次被评为“每月之星”党员,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可评为优秀等次。
(2)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或党总支反映,党支部或党总支应当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
(3)各支部将《XX党支部XX年度党员积分台账》报各党总支备案。同等条件下,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在年度“创先争优”表彰、提拔使用、职称评定、岗位晋级时优先考虑。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树模、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由各党总支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学习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加强党员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激励党员发挥作用的务实之策,是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抓手,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作为推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评比表彰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一)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党支部为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责任主体,支部书记为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学院党委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基础工作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我院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结合点,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和方法,丰富支部活动内容。学院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附件:1.XX党支部XX年度X月份党员积分申报及审核表(行政岗位)
2.XX党支部XX年度X月份党员积分申报及审核表(教师
岗位)
3.XX党支部XX年度X月份党员积分申报及审核表(辅导
员岗位)
4.XX党支部XX年度党员积分台账

文件之二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党员承诺制度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全院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奉献意识,激发党员服务热情,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党员承诺制度,内容如下:
一、承诺时间
党员承诺活动按年度在每年初进行。
3月为承诺阶段;4月至11月为践诺阶段;12月为评诺阶段。
二、承诺对象
参加承诺对象为全院在职党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开展承诺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参加公开承诺。
三、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以书面承诺形式为主,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向群众进行公示。承诺内容主要有三项:
(一)共性承诺
党员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八个方面作出承诺,努力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树立落实正确政绩观、权力观、人生观和带头表率作示范等情况列为承诺内容。
(二)岗位承诺
党员根据自己岗位职责,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实事承诺
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为学院、为师生或社区群众承诺做1—2件实事。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与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为民服务等工作相结合,提高承诺效果,承诺事项要具体、可操作。如:
1.围绕提高专业技能,承诺帮助身边同事、年轻教职工一起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升职业素养。
2.围绕化解矛盾,承诺帮助身边党员群众和学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安全。
3.围绕团结协作,承诺帮助身边新进教职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环境,融入新集体,提高工作效率。
4.围绕结对帮扶,承诺帮助身边家庭困难教职工和学生解决好家庭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5.围绕营造校园优美环境,承诺开展义务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学院和谐发展。
四、承诺方式
(一)调研定诺。承诺前,党员要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群众所需所求,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同时,要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奠定基础。
(二)支部审诺。各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要提出整改意见,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三)公开示诺。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部门或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承诺事项要通过宣传栏、支部党员承诺践诺公开栏等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员践诺。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搞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五)民主评诺。党支部要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加强对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难度大的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扶持,对完成不及时的要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进行承诺民主评议。党员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
五、承诺要求
1.党员的公开承诺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
2.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党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不少于3项内容。党组织审核通过后,撰写《党员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支部存一份,通过公开栏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一份,时刻提醒兑现诺言。
附件:党员公开承诺书


文件之三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二、民主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评议。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应听取他们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三、民主评议内容和原则
评议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党内平等。基本内容看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看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看是否认真践行党的宗旨,看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看是否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民主评议程序
工作程序是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党内外群众评议、组织评定、进行表彰和处理等。
五、民主评议等次
评议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党员年度积分85分以上可评为“优秀”。各党总支要综合党员积分制和承诺制开展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党员等次。“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向党员本人反馈。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民主评议中发现预备党员不具备党员条件或有违反党的纪律情况,经支部大会讨论,可以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其中年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以上的,当年民主评议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民主评议结果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对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限期改正。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测评表


文件之四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主要内容
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内容是指党支部向支部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工作,党员向党组织、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二、请示报告有关制度
(一)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1.开展时间: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1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组织生活会、半年和年终总结时进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
(2)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3)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
(4)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5)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工作要求:
(1)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有报告无审议、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
(2)上级党组织要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
(3)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党员请示报告制度
1.开展时间:党员应当定期向党支部、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应随时汇报。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2.主要内容:
(1)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党内规定的应该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等;
(2)反映群众情绪、意见、要求以及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3)对党组织或党员的意见建议;
(4)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3.工作要求:
(1)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2)党支部要对汇报思想不积极、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批评和帮助;
(3)党员领导干部、支委会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带头汇报思想;
(4)党小组长对本小组党员汇报的情况、反映的问题,必须如实向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对待党员的汇报,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
(5)党员汇报要详细记录,党支部每季度要查阅。
(三)党支部(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开展时间: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1次;党支部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1次,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2.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说明、解释的重大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3.工作要求:
(1)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独立负责地解决;
(2)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权限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3)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相关记录资料要及时归档留存。

文件之五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谈心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和作用
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党组织了解、帮助、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是党员之间进行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有效形式,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通过谈心谈话达到沟通思想、增强团结、形成合力、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适用于全体党员。开展范围为党组织委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
三、谈心谈话时间
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底的组织生活会前,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安排约谈。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活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联系的二级学院、分管部门的处级干部之间每年至少开展 1 次谈心谈话活动。
2.各总支、支部委员成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 2 次谈心谈话活动。
3.流动党员和在外学习进修的教师党员,由党支部确定联系人每月至少采用电话、微信、qq 等方式取得一次联系,进行交流沟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结合走访慰问,至少每半年上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定期谈心谈话重点突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教育提醒。对每位谈话对象都强调其党员身份,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发现思想作风上有问题的党员,要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对工作人员之间、部门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心谈话疏导,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开展批评教育,端正思想认识,指出努力方向。
2.交流思想。深入沟通交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掌握
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对存在的意见分歧,通过沟通交换意见,增进理解,形成共识,化解分歧和矛盾。
3.解决困难。了解和掌握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方面的实际情况,以及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困难和意愿诉求,对发现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按政策给予帮助解决,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4.鼓励激励。对于埋头苦干、表现突出的党员,及时予以表扬和勉励;对于从事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党员,给予鼓励支持和激励。
5.听取意见。党组织要认真征求党员对党组织及其领导班
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党员的呼声要求,进一步
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推动各项安排部署更加贴近实际。
(二)党员出现以下 10 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对其及时约谈:
1.在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时;
2.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不足时;
3.在工作中意志衰退、干劲不足、作风不实,精神状态不佳、组织纪律散漫时;
4.在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没有按时完成时;
5.在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党员义务,被评议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时;
6.在违反规章制度或社会公德,群众反映强烈,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
7.在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困难或重大变故,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
8.在相互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意见分歧,影响团结时;
9.在离任、退休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
10.在立足岗位作出突出贡献获得表彰嘉奖时。
五、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1.集中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问题也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开展集中谈心谈话。
2.主动约谈与接受约谈相结合。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表现,随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员也可以主动向党组织申请,与支部书记或班子成员乃至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由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接受办理党员约谈申请,一般应在党员提出申请的 3 个工作日内,就约谈时间地点给予答复。
3.专题会议集体谈。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考核考察等工作开展专题谈心谈话,结合谈话主题有针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
4.多种方式灵活谈。注重运用现代化通讯和信息技术,依托网络党支部、党建智慧平台,丰富拓展谈心谈话途径。
六、谈心谈话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方案,保障落实。学院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总支的指导检查,将开展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党建基础工作考核和部门目标考核中。各党总支要加强对下设党支部的指导检查,将开展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
2.精心安排,抓好整改。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精心安排,在谈话结束后做好跟踪问效。对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要及时给予警示教育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对于有利于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采纳。
3.严明纪律,突出实效。全院谈心谈话相关人员要自觉遵守谈话纪律,坚持及时经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平等尊重的原则,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有机结合,灵活方式方法,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  
4.紧抓环节,做到必谈。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
5.做好记录,注意保密。谈话人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备查,注意保密,不得泄露谈心谈话对象隐私,谈话记录无授权不得查阅和对外宣传。
6.请示报告,及时反映。负责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


文件之六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主题党日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安排
党日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各党支部每月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顺延活动开展时间,但须确保每月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具体时间由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二、参加范围
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审核同意,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采取适当形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三、主要内容
党日制度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具体可围绕学习教育、党性锤炼、民主议事、走访联系、服务奉献等主题,开展专家讲座、业务培训、重温誓词、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技能比赛、实践锻炼、社区报到、结对帮扶、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等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主要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二是开展一次思想交流。党支部书记带头,联系自身实际和学习情况谈认识、谈体会、谈不足,支部其他同志也要主动发言,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分享经验,找出问题,群策群力推动工作出实效。
三是进行一次集中点评。支委会成员同支部内党员进行一对一谈话,把握思想动态,关注工作生活情况,并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向党支部汇报当月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等情况,由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组织一次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行政效能革命、学院“双一流”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部门和师生、报到社区、帮扶农村等地,走访慰问生活困难教职工和学生、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师生、群众困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缴纳一次党费。按照主动、按月、足额的要求,每名党员现场用现金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并在党费证上进行登记。
六是为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党员的入党日是党员的“政治生日”。“政治生日”活动原则上由党支部组织落实,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当月或当季度内开展。通过庄重的政治仪式,提醒激励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统筹安排,把主题党日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党性教育,突出服务干部群众和师生家长。
二是要认真组织,结合当前工作和支部实际,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确保内容充实,组织严密,增强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仪式感和庄重感,防止“跑题走调”。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带头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为广大党员作表率。
四是必须保证人数,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或传达党日活动内容和要求,同时要做好相关登记统计,记录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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