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科工作职责
一、在组织部领导下,履行组织科工作职责。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要求,提出实施意见,经党委审批后,认真贯彻落实。
三、根据院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督促落实院党委《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党校日常工作,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
六、做好党内统计、组织政审、组织关系接转、来人来函政审、党员数据库维护、宣传报道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七、做好院级、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
八、做好年度基层党组织和本部门党内党建学习资料的征订、领取、发送等工作。
九、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