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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处科级干部聘任办法
日期: 2020-06-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聘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 交流轮岗,能上能下,向教学一线倾斜;

   (七)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八)依法办事原则。

    三、聘任范围

    2020年7月1日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凡具备相应条件者均可参加聘任。

    四、聘任条件和资格

   (一)担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困难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学院改革发展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3.具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了解学院工作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4.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办事公正,求真务实,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正确行使权力,敢抓敢管、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5.在现职岗位上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担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提任正处级者,须在副处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满4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3)提任副处级者,须在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满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竞聘处级教学岗位的干部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原则上应按计划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达到市委干教办规定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分。

    2.科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提拔正科级者,须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提拔为副科级者,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竞聘科级教学岗位的干部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提拔的处科级干部应在近三年年度干部考核中评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近3年年度考核有2年(含)以上排名在后13%的干部,不予提拔重用。

   (四)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学院内同一部门担任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 年的处科级干部不再参加本届竞聘,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其中,科级干部由原部门安排工作,占部门人员编制。

    五、聘任程序及要求

    聘任工作按不同职级分阶段进行。

   (一)公布聘任职位和具体岗位的任职资格及条件。

   (二)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每个竞聘人须报三个岗位,其中包括一个跨校区或跨类别的部门(如从党政管理到教学岗位)。

   (三)民主推荐

    1.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 1 年内有效。

    2.民主推荐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1)进行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提

高谈话质量。

   (2)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经一定范围内沟通酝酿,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党委会研究确定。

   (3)召开推荐会议,说明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4)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汇总。

   (5)向党委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差额提出考察对象名单。

    3.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在党总支范围内进行,一般由科级以上干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4.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

   (四)考察

    1.党委会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3.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1)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3)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4)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5)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师生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6)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等情况。

    5.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6.凡提任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必须由考察对象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规定程序核查。查核结果认定和处理,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执行。

    7.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有考察人员署名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行为特征、主要缺点和不足、民意情况以及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等。提拔任职后,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8.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考察对象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表。

   (五)讨论决定和聘任

    1.干部聘任工作组将考察结果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充分酝酿,提出拟聘人选。

    2.党委会讨论做出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由干部聘任工作组汇报考察情况和任免建议,经充分讨论后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以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形成任免决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讨论中出现较大意见分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暂缓做出决定。

    需要向上级组织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调整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

    3.将党委决定的聘任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意见的,党委组织部协同纪委要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向党委汇报,由党委决定是否任职或暂缓任职。公示期间,由院纪委按规定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六、聘期和待遇

    聘任的处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聘期三年。提拔聘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二)受聘者任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及有关待遇。

    2.按照学院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院内津贴及其它待遇。根据省教工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高教生[2015]6号)精神,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职三届以上的享受院内副处级待遇;教研室主任、组织员(兼辅导员)享受院内科级待遇。以上人员其他津贴在所任职务和职称之间就高执行。

    七、低聘、解聘、辞聘、补聘

   (一)低聘

    原处科级干部在聘任中低聘的,实行易岗易薪,岗位津贴及其它待遇按新聘职务等级标准执行。

  (二)解聘(免职)

    受聘的处科级干部在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过一定程序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失职、渎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严重责任事故的;

   3.党风廉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不宜继续任职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解聘或免职的。

    处科级干部解聘或免职后,新任其他岗位工作的执行新任岗位的相应待遇标准。未被聘任到其他岗位工作的按落聘对待。

  (三)辞聘

    受聘的处科级干部按有关规定需要辞聘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党委组织部递交辞聘申请,党委从收到辞聘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同意后方可辞去所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对擅自离职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辞聘人员待遇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补聘

    处科级岗位在聘期内缺员时参照本办法相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补聘,由组织部组织实施,院党委决定。

    八、纪律与监督

   (一)选拔聘任处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纪律的要求。要注意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突出问题,确保聘任工作风清气正。

   (二)党委及干部聘任工作组讨论干部问题时,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干部交流决定的,取消聘任。

   (四)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由院监察审计处会同财务处进行。

   (六)院纪委对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和纠正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九、附则

   (一)受聘者与学院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受聘者在任期内要认真履行任期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受聘的处科级干部的管理、考核、监督和教育培训按照《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十、本办法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第五届全员聘任处科级岗位目录》

          2.《学院处科级干部应聘申请表》

 

  附件1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全员聘任处科级岗位目录

序号

机构名称

处级岗位

科级岗位

1

党政办公室

主任1

副主任1

秘书科科长1

机要信息科科长1

行政科科长1

档案科科长1

2

党委组织部

(党校)

部长1

干部科科长1

组织科科长1

3

党委宣传部

(统战部)

部长1

宣传科科长1

4

纪检监察室

(审计处)

主任(处长)1

监察科科长1

5

工 会

副主席1

办公室主任1

6

发展规划处

(教师发展中心、

质量管理中心)

处长1

副处长1

发展规划科科长1

综合科科长1

7

人事处

处长1

副处长2

人事科科长1

劳资科科长1

社保科科长1

离退管理科科长1

8

计划财务处

处长1

副处长(总会计师)1

财务科科长1

资产管理科科长1

招标办公室主任1

9

安全保卫处

(武装部)

处长1

综合科科长1

10

自强综合管理处

处长1

副处长1

办公室主任1

总务科科长1

伙食科科长1

安全保卫科科长1

11

教务处

处长1

副处长2

教学科科长1

综合科科长1

实践教学科科长1

12

教科研处

处长1

综合办主任1

13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主任1

综合科科长1

14

图书馆

馆长1

办公室主任1

自强管理办主任1

15

招生办公室

主任1

综合科科长1

16

就业指导中心

(校企合作处)

主任(处长)1

副主任(副处长)1

综合科科长1

校企合作科科长1

17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部长(处长)1

副部长(副处长)2

(团委书记兼1)

学生管理科科长1

奖惩助贷科科长1

公寓管理科科长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1

自强公寓管理科科长1

18

团委

书记1

办公室主任1

19

后勤基建处

处长1

副处长2

(含总工程师1)

综合办主任1

总务科科长1

伙食科科长1

房产物业科科长1

卫生防疫科科长1

基建科科长1

20

交通运输学院

院长(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1

副院长(教学)1

办公室主任1

办公室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21

电子信息学院

院长(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1

副院长(教学)1

办公室主任1

办公室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22

电气工程学院

院长(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1

副院长(教学)1

办公室主任1

办公室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23

牵引动力学院

院长(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1

副院长(教学)1

办公室主任1

办公室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24

机电工程学院

院长(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1

副院长(教学)1

办公室主任1

办公室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25

临潼校区

(土木工程学院)

主任(党总支副书记)1

党总支书记(副主任)1

副主任2

团委书记1

综合办主任1

综合办副主任1

学工办主任1

教务科科长1

继续教育科科长1

总务科科长1

伙食科科长1

26

国际交通学院

(国际交流处)

院长(处长)1

副院长(副处长)1

综合办主任1

外事科科长1

27

基础部

主任1

办公室主任1

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院长1

办公室主任1

29

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1

副院长1

综合科科长1

教务科科长1

合计

 

处级机构29

处级岗位56

科级机构68

科级岗位74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处(科)级干部应聘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参加工

作时间

 

技术职称

 

现任职务

 

任现职

时间

 

第一竞聘志愿

 

第二竞聘志愿

 

第三竞聘志愿

 

是否服从分配

 

是否参加演讲

 

 

 

 

 

 

 

 

 

 

 

 

 

 

 

资格

审查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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