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院党员关注使用“陕西先锋”
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全院各党总支、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市组便字〔2016〕227号要求,为进一步开拓组织工作宣传新渠道,搭建服务党员新桥梁,省委组织部将于10月22日开通微信公众号“陕西先锋”。“陕西先锋”以“传播党建理论、反映工作动态、展示组工成果、教育党员干部、服务基层群众”为宗旨,设置工作动态、特色专题、服务互动三大板块,重点推送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部署、重要文件解读、特点问题评析等内容,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三项机制”、换届纪律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党总支、支部要采取张贴二维码、网络宣传、组织推送等方式,对“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主动引导广大党员关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使用公众号的自觉性,推动党员干部把从公众号获取信息作为日常自觉的重要渠道。各党总支于10月25日前,将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统计情况如实报送。
附件:1.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说明
2.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情况统计表
组织部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