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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铁院《关于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13-12-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关于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5日

 

 

关于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根据中央提出的全国未来10年党员数量年均增长1.5%的调控要求,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市级党组织的计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发展计划实行逐级审核制度,各党总支要严格把关,每年12月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分析,在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编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院党委审批,并按计划积极工作。

二、严格坚持标准,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施行“一票否决制”,着重看是否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坚决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吸收到党内来。要把综合素质、入党动机和理想信念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大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学生党员一般应具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条件;在学院顶岗实习等重大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学习成绩自入校以来无挂科现象,每学期各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三、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各党总支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及时把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入党积极性高,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青年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对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等,安排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青年教师中有影响的党员教学带头人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门联系培养,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要坚持发展党员工作与人才工作相结合,促进广大中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四、重视思想上入党工作,狠抓培养教育

    1.把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重视思想上入党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支委会讨论,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师生员工中确定,确定时应征求所在部门或班级群众意见。坚持适度发展学生党员。共青团员应经团组织推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年确定一次,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党总支、支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总支、支部应向支部全体党员通报,并及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各系部组织员应及时对教职工及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培养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坚持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制度。党总支、支部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选送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校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系统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准确了解国情。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考核未结业者,不应发展入党。

    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分党校 主渠道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从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不少于6学时。将集中培训的学习情况作为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一个重要方面。内容包含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等,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做好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衔接工作。各党总支要注意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系部调整、岗位变动时的相互衔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移交工作,确保培养考察工作不中断。对教职工岗位变动的积极分子应累计培养考察时间;高中阶段申请入党的学生积极分子,高中阶段的培养考察时间应连续计算,党总支要继续加强培养考察。

各总支要加强对高中入党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凡存在年龄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本人没有参加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不予认可其党员资格。

    4.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各总支要对中青年教师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各党总支每年面向中青年教师党员开展集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学生党员每年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要着眼于中青年教师专业特长和职业发展,积极搭建实践平台,保证每名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选派中青年教师党员挂职锻炼,开展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学生党员走出校门,到基层中去,到群众中去,广泛参加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活动,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民情、磨练意志品质、提高党性修养。各党总支要将学生预备党员在实习实训期间有关情况纳入预备期考察内容。

五、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全面执行党员发展制度

    坚持党员发展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通过与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全面掌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并形成有结论性的政审报告作为上一级党组织的审批依据。坚持群众评议制度,发展党员必须经过群众评议。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确定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教职工公示范围为全院各校区,学生公示范围为各党总支;公示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政审情况、发展培养过程和奖惩情况。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将公示期满后的公示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党委。坚持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吸收、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资格时,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时,支部党员实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在党委、党总支讨论预备党员审批、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资格时,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时,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实到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方为通过。支部大会和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票决结果均要记入本人档案。

六、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组织关系管理

    1.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要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教师、学生党支部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会)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

    2.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党员,或在变动单位转移组织关系和在流动择业过程中组织关系装在“口袋”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不再纳入今后党内年报统计。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3.要严肃组织关系管理,建立流动党员月报制度。对毕业生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各党总支对已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院申请表的毕业生党员及其他流动党员应加强教育管理,建立流动党员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学院组织部《流动党员花名册》和每月联系管理情况。未能按时和党组织做好月报联系登记的流动党员,各总支应取消其组织关系保留资格,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把发展党员和管理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深入教职工和学生当中开展调研,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和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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