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条件
选派范围为各院部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选派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 有关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院部推荐等方式确定1-2名人选。拟推荐人选个人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院部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上述两种表格务必于4月1日17:00前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对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2.各院部严格按照选派条件进行摸底,选派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要在充分征求拟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推荐出来。
附件: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组织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