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21年党员活动经费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党总支及时做好经费申请及办理工作。
一、学院党员活动经费情况
1.经费情况
按照《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西铁院党〔2014〕19号)文件要求,学院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全体党员交纳党费的返纳经费(在职全年150元/人),另一部分来自学院经费拨款。
2021年度经费拨款按照在职教职工党员200元/人、学生党员100元/人的标准配备活动经费,离退休党员活动经费参照《中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离退休党支部“两项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西铁院党〔2018〕22号)执行。具体经费分配情况见附件1。
2.使用办法
学院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参照中央有关制度执行。支出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办法中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下载地址:http://zuzhi.xatzy.com/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4&wbnewsid=3477&archive=0
二、党员活动经费(学院经费拨款)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参照《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西铁院党〔2014〕19号)要求,以党总支为单位填写申报立项、票据报销。(文件下载地址:http://zuzhi.xatzy.com/info/1014/3404.htm)
2.使用要求
党员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改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支部阵地建设、党员专题教育网站的建设、党员教育、培训、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落到实处,做到专款专用。
学院经费拨款支出中,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的使用比例不超过总经费拨款的50%。各党总支、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须先使用返纳经费(即150元/人返纳党费),返纳经费不足时,可凭票据再申请经费拨款。
三、党员返纳经费(党费)办理程序
1.核实本总支党员人数及党员返纳经费金额。自2017年起,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全年150元/人的标准拨付;离退休党员按照上缴党费80%的比例拨付。(经组织科核实)
2.总支起草《关于***党总支2021年党员活动返纳经费的申请》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登记审核。
(申请内容要注明党员活动开展内容、党员人数、党员活动经费数额。)
3.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
4.履行财务手续。
持领导签字及组织部审批的申请报告原件及党员活动经费签领单到财务科领取现金。
5.及时上报资料。
以党总支为单位上报组织部活动开展相关信息记录及领导签字的审批报告复印件。
6.留存票据。
各总支、支部开展活动结束后,随时做好账目的登记(附件2、3)。相关票据需签字留存,支部备查。
四、相关要求
1.党费必须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及党的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2.党的活动要防止党组织生活“娱乐化”,要突出政治性、教育性。今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提升学习成效,建立党员活动阵地,举办形势报告会、专题党课辅导、开展党日活动、请模范人物作报告、组织学习党史与国情教育基地参观考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展览影视片。
3.党费使用的票据支部留存,作为党建考核工作备查。各总支、支部要建立专门台帐,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严格管理。在开展党建活动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确保规范使用。
4.各总支经费领取以党总支为单位,不能以支部形式申请。本年度党员活动返纳经费(党费)申请工作须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年度经费12月10日前未使用完,来年不再补做使用。
5.各支部要及时将使用的返纳党费情况填入《党员活动返纳经费(党费)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交第四季度党费的同时上报本总支《2021年党费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4)。
附件:
1.2021年各党总支党员活动经费分配表
2.党员活动返纳经费(党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3.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学院经费)
4.2021年度党费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组织部
2021年4月19日